普惠制簡稱GSP。目前,已有新西蘭、加拿大、日本、歐洲經(jīng)濟共同體等國家給予我國以普惠制待遇。對這些國家的出口貨物,須提供普惠制單據(jù),作為進口國海關減免關稅的依據(jù)。
NT face=Courier> 目前使用的普惠制單據(jù)有:
1、表格A產(chǎn)地證(GSP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A)。適用于一般商品,由出口公司填制,并經(jīng)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簽證出具。
2、紡織品產(chǎn)地證(Certificate of Origin of textile
Products)。適用于紡織品類,由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簽發(fā)。
3.紡織品出口許可證(Export licence of Textile
Products)。適用于配額紡織品,限額品種控制嚴格,由出口地外貿(mào)主管部門簽發(fā)。
4.手工制紡織品產(chǎn)地證(Certificate in regard to Handlooms,Textile
Handcrafts and Traditional Textile Products of the Cottage
Industry)。適用于手工制紡織品類,由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簽發(fā)。
5.紡織品裝船證明(Shipment Certificate of Textile
Products)。適用于無配額的毛呢產(chǎn)品,由出口地外貿(mào)主管部門簽發(fā)。
對上述單據(jù)內(nèi)容的填制,力求做到正確,并符合各個項目的要求,如一旦填錯,就可能喪失享受普惠制待遇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