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措施

   2018-05-26 鯨魚物流網(wǎng)小鯨
自臨時保障措施決定公告規(guī)定實施之日起,不得超過200天,此期限計入保障措施總期限。

保障措施

1、臨時保障措施

自臨時保障措施決定公告規(guī)定實施之日起,不得超過200天,此期限計入保障措施總期限。

2、最終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的實施期限一般不超過4年。特殊情況可延長。但保障措施全部實施期限不得超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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