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單的收貨人通常有三種規(guī)定:
(一)To order / To order of shipper / To shipper's order
(二)To order of xxx Bank
(三)To ABC COMPANY(收貨人)
第一種,是為了便于開證人轉(zhuǎn)讓提單,在貨未到目的地前將貨物專賣。
第二種,銀行為收貨人。這種情況下,是該銀行給開證人融資了,銀行擔(dān)心錢貨兩空,所以,特此規(guī)定銀行為收貨人,就是為了控制貨權(quán)。正常情況下,開證行不愿卷入買賣雙方的貿(mào)易當(dāng)中,除非不得已,所以,提單以開證行為收貨人的比例只占很小一部分。
第三種,在某些國家根據(jù)當(dāng)?shù)氐姆桑肇浫瞬恍枰峤徽咎釂?,甚至副本,只要能夠證明自己就是收貨人的情況下,就可以提貨。所以,除非買賣雙方很了解的情況下,賣方是很少接受這種提單。
所以,本案中如果客戶提出提單的收貨人直接做成是它的話,那你(受益人)很可能立馬就給回絕了。因為你的風(fēng)險太大。而第二種情況,銀行有不愿意介入,所以,通常只有第三種選擇。